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2015年协议库存(新增批次)招标公告

2015-09-22 来源:未知 阅读:0 打印 扫码手机看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河南电力物资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2015年协议库存(新增批次)招标采购(招标编号:17151A)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合同包备注

  个数包号

  1交流穿墙套管313只11补充技术说明见附件二

  2高压熔断器150只11补充技术说明见附件二

  3高压交流自动重合器20台11

  4配电箱、端子箱781个21-2补充技术说明见附件二

  5JP柜3113面61-6补充技术说明见附件二

  6电缆分支箱873只21-2补充技术说明见附件二

  7电能计量箱(箱组式)4000000只301-30补充技术说明见附件二

  8电能计量箱(单相)1040500只401-40补充技术说明见附件二

  9电能计量箱(三相)450000只201-20补充技术说明见附件二

  10蓄电池组70套11允许代理, 补充技术说明见附件二

  11直流电源系统、UPS电源(不间断电源)49套22补充技术说明见附件二

  12一体化电源系统60套44

  13电能量计量采集系统(厂站端)60套11

  14时间同步装置80套11

  15绝缘护罩8403只11补充技术说明见附件二

  16智能电能表884只11

  17复合材料管3000000米61-6

  18布电线2993853米81-8

  19普通光缆644千米11

  2035kV及以下电缆终端8191套11补充技术说明见附件二

  21电缆接线端子224307只21-2

  22金具33526付、只11补充技术说明见附件二

  23瓷绝缘子48669只11补充技术说明见附件二

  24水泥制品133030块61-6补充技术说明见附件二

  25铁附件、钢丝绳、机械五金3329935块、根、付、千克、个、件、套121-12钢丝绳、机械五金允许集货, 补充技术说明见附件二

  注:1根据国网公司协议库存授标原则:同一分标下,每个投标人最多中标一个合同包。

  注:2.本次招标采购个别物资需要提供样品(详见附表一),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递交样品。样品将送招标现场评标,评标结束后现场封存,中标结果公布后,对中标厂家提供的样品送有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各项指标符合要求后发中标通知,指标不符合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货到现场后现场随机抽取,送质量检测单位与评标时的样品进行测试比对,如不一致同样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追究相关责任。未中标人送交的样品请在中标公告发出后三日内自行取回。

  附表一

  序号分标编号货物名称单位备注

  12035kV及以下电缆终端套提供样品:电缆终端,3×400,户内终端,冷缩,铜一套

  221电缆接线端子只提供样品:电缆接线端子,铜镀锡,240mm2,双孔一只

  325铁附件、钢丝绳、机械五金块提供样品:线路角铁横担,∠75×8,1100mm,D240,双侧一块

  送样时间:2015年10月11日8:30-18:30

  送样地点:河南龙源大酒店(郑州市嵩山南路与淮河路交叉口)

  送样联系人及电话:赵经理 13673360088

  3.交货期要求

  货物名称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要求的交货期备注

  交流穿墙套管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高压熔断器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高压交流自动重合器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配电箱、端子箱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JP柜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电缆分支箱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电能计量箱(箱组式)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电能计量箱(单相)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电能计量箱(三相)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蓄电池组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直流电源系统、UPS电源(不间断电源)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一体化电源系统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电能量计量采集系统(厂站端)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时间同步装置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绝缘护罩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智能电能表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复合材料管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布电线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普通光缆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35kV及以下电缆终端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电缆接线端子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金具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瓷绝缘子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水泥制品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铁附件、钢丝绳、机械五金30天内供应商需保证中标物资未分配数量15%的实物库存

  注:招标文件交货期的时间要求与本表有冲突的,均以此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代理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 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5. 投标人(针对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6. 投标人(针对制造商)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4.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4.3投标人若取得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资质能力核实证明的,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仅需将相关产品的《核实结果证明函件》复印件(PDF扫描件)编入相应纸质(电子)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全部支持证明资料信息数据的集中应答文件,不再出具对应事项信息数据原始证明材料(复印件)。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本次招标,允许代理、集货投标情况见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其余物资不接受代理投标、集货商投标。

  4.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精神,投标人须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如有)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详见附件2。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图片格式(JPG、JPEG、TIF、BMP等)清晰识别,可采用黑白扫描方式,制作于商务纸质投标文件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7日23点59分59秒,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合法数字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附件标书售价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投标人汇款时名称必须与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名称一致,否则招标方财务部门将无法开通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5.4为方便及时开通标书下载权限,投标人汇款时应以批次项目总标书费金额为单位一次性汇款,参加本次招标请在备注项标明“17151A”。

  5.5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河南电力物资公司招投标财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及可能产生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确认。登陆网址http://221.176.115.171:7001/bp/,未注册的请首先注册账号(请注意记住系统分配的登陆账号(一串数字)),待招标代理机构项目专责审核通过后登陆系统,下载操作手册,按照手册进行缴费操作。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进行汇款。标书下载权限在2个工作日内开通。

  5.6需要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务必首先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点击购买招标文件;第二步凡未在河南电力物资公司招投标财务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的潜在投标人,登陆4.5项网址进行注册,注册时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是基本户;第三步汇款至本公告指定账户(汇款时投标人的名称与银行账户须同河南电力物资公司招投标财务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的名称与银行账户一致,汇款前请仔细阅读招投标财务管控平台首页上的平台应用注意事项);第四步请投标人汇款后务必在招投标财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缴费确认操作;第五步待我方财务确认开通后即可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遇河南电力物资公司招投标财务管理服务平台技术问题,请咨询该网站首页服务电话:0371-86107872

  5.7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离线投标工具安装→离线投标工具下载安装”目录下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

  5.8单价分析表离线制作工具(自愿使用)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单价分析表离线制作工具”下载“常规变电设备单价分析表离线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下午15:00。

  招标人建议各投标人于2015年10月11日下午14:00- 18:00及10月12日上午8:30-12:00集中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如有)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招标人如下指定地点:

  郑州市光华大酒店三楼宇宙厅(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瑞达路68号)。

  6.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郑州市光华大酒店三楼宇宙厅(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瑞达路68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 .com.cn)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电力物资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嵩山南路87号

  邮编:450052

  网址:https://ecp.sgcc.com.cn

  开户银行:建行郑州嵩山路支行

  开户名称:河南电力物资公司

  账号:41001501010050203241

  收款人名称:河南电力物资公司

  联系人:占工、吴工

  电话:0371-67905542、67908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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