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2016年第三批物资协议库存招标公告

2016-09-26 来源:未知 阅读:0 打印 扫码手机看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活动所称协议库存是指买方寄存于卖方的非实体契约库存。协议库存货物招标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批量集中确定相应招标产品的中标人及其中标产品的合同数量、单位价格和服务条件,双方依法据此签订合同,买方根据自身实体库存状态、现场需求,按照分项目分别签发供货单的文书方式履行合同,即时采购卖方相应产品的做法。
  招标人委托湖北正信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2016年第三批协议库存(151609批次)物资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 货物名称
112 电流互感器
113 电压互感器
246 电能计量箱
248 表前端子箱
288 二次计量压降消除装置
403 水泥制品
404 瓷绝缘子
405 电缆接线端子
709 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有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的进厂检验制度,并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如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以及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6)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7)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8)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9)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0)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2)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3)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4)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公告》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l 被招投标活动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l 在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
  l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投标人互相串通行为的。
  (17)对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其所有投标产品若已取得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资质能力核实活动有效的证明文件,应提交从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的已核发通过的《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文件,格式与内容不允许做任何编辑或修改,且保证其核实数据真实可靠。对于未取得相应产品核实证明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业绩证明、型式试验报告和相应的资质证书,且保证其数据真实可靠。
  《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活动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适用于35kV及以上设备材料招标活动;《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活动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适用于10kV及以下配网(农网)设备材料招标活动。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3日-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ecp.sgcc.com.cn,下同)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离线投标工具安装→离线投标工具下载安装”目录下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
  4.3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在网上以投标人名称提交购买申请,以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到达指定帐户,同时应明确注明购买批次、标段号、子包号,该信息应与网上购买申请信息一致,电汇或网银转账后,等待到账,半个工作日若不能下载标书,请与财务联系。
  标书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湖北正信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304011000659607
  开户银行:汉口银行武汉青山支行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207号省电社区(梨园小区)正信公司102财务室
  财务电话、标书费确认及开通下载权限咨询电话:027-885652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4日14:00。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如有)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招标人如下指定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丽景酒店(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50号)。
  鉴于本次招标规模大,投标文件递交量大,并考虑到交通等因素,为使投标人能有较为充分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机构特提供如下便利:所有纸质投标文件于2016年10月24日上午9:00-14:00(北京时间)递交至湖北省武汉市东湖丽景酒店(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50号)。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光盘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和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丽景酒店(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50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ecp.sgcc.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以单位名义,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到达指定帐户,且须从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银行保函、银行汇票、商业汇票、转账支票等支付方式),不接受个人名义转账或现金缴款。同时,需在汇款备注栏明确注明购买批次、标段号。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湖北正信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304011000659607
  开户行:汉口银行武汉青山支行
  投标人应按所投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按所投标段所投包的总报价计算,具体金额见下表:
每标段的投标价格 每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元)
20万以下(不含20万) 可免于提交投标保证金
20万-50万(含20万) 2,000
50万-100万(含50万) 5,000
100万-200万(含100万) 10,000
200万-300万(含200万) 20,000
300万-500万(含300万) 30,000
500万-700万(含500万) 50,000
700万-1000万(含700万) 70,000
1000万-2000万(含1000万) 100,000
2000万-3000万(含2000万) 200,000
3000万-4000万(含3000万) 300,000
4000万-6000万(含4000万) 400,000
6000万及以上(含6000万) 600,000
  保证金确认及退还咨询电话:027-88565220、027-88565225
  10.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湖北正信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富贵里93号(铁路桥旁)
  邮编:430062
  商务联系人及电话:
  李青林027-88565369
  各技术联系人及电话
  1、112、113标段联系人:王峰:027-88565368、刘佳:027-88565367
  2、246、248、288标段联系人:冯鸿婉:027-88565371、江博:027-86608139
  3、403、404、405标段联系人:王莹:027-88565370、刘娅雯:027-88608144
  4、709标段联系人:陶云:027-86608143、肖辉:027-86608138
  传真:027-88565364
  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相关操作问题咨询):010-63411000
  网址:http://ecp.sgcc.com.cn(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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