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15年第一批物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2015-01-19 来源:未知 阅读:0 打印 扫码手机看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北京京供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15年第一批物资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货物名称

  W7831501020运维管理系统

  W1101501001电磁式电压互感器

  W4101501005铝包殷钢芯超耐热铝合金绞线

  W5481501007电缆分支箱

  W8131501019环境监控系统

  W7211501026安检设备

  W3001501017配电信息交互总线

  W6811501021智能变电站电能量采集终端

  W7001501022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

  W7821501023综合安全网关UTM

  W2071501015保护管理机

  W1381501027放电间隙

  W1021501002低压开关

  W7571501011配电箱

  W1321501004低压电容器柜

  W8541501014直流电源系统

  W1311501025管状母线

  W7141501029井盖

  W1071501003负荷开关操作机构

  W6831501009网络线

  W8961501008电缆固定支架

  W6831501006布电线

  W7571501024光电综合配线箱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本条第(3)、(4)、(5)款的内容需要在“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中进行明确,专用部分未要求,投标人可不予适用。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除环境监控系统、综合安全网关UTM、安检设备外不接受代理投标。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个标包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代理商应按本公告附件2的格式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授权,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9日下午15:00,地点为下列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2层。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9日下午15:00。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供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大街44号大康大厦

  邮编:100062

  网址:https://ecp.sgcc.com.cn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开户名称:北京京供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账号:321230100100112439

  收款人名称:北京京供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娜(标书费确认及下载)电 话:67128089-909

  澄清:丁烨、孙静、陈磊、林小珍 电 话:67088531/28/21/12 传 真:6708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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