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西电力公司2015年第二批零星物资协议库存招标公告

2015-10-20 来源:未知 阅读:0 打印 扫码手机看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山西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山西电力公司2015年第二批零星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为SXEBC-2015-XY02,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货物名称备注

  SXEBC-2015-XY02-01调压器

  SXEBC-2015-XY02-02高压熔断器

  SXEBC-2015-XY02-03JP柜

  SXEBC-2015-XY02-04电缆分支箱

  SXEBC-2015-XY02-05管状母线

  SXEBC-2015-XY02-06矩形母线

  SXEBC-2015-XY02-07交流穿墙套管

  SXEBC-2015-XY02-08故障录波装置

  SXEBC-2015-XY02-09智能变电站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

  SXEBC-2015-XY02-10智能站故障录波及网络记录分析一体化装置

  SXEBC-2015-XY02-11时间同步装置

  SXEBC-2015-XY02-12变压器灭火装置

  SXEBC-2015-XY02-13火灾报警系统

  SXEBC-2015-XY02-14空屏柜

  SXEBC-2015-XY02-15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

  SXEBC-2015-XY02-16厂站终端

  SXEBC-2015-XY02-17智能电能表

  SXEBC-2015-XY02-18标签/胶贴

  SXEBC-2015-XY02-1935kV及以下电缆终端

  SXEBC-2015-XY02-20布电线

  SXEBC-2015-XY02-21电缆接线端子

  SXEBC-2015-XY02-22拉紧绝缘子

  SXEBC-2015-XY02-23普通光缆

  SXEBC-2015-XY02-24软铜绞线

  SXEBC-2015-XY02-25铁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详见“标书售价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4.3.1投标人必须将标书费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请勿使用以个人名义将标书费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4.3.2购买提示:投标人标书费电汇后,招标代理机构需一定时间确认到账情况,确认后投标人方可下载标书。请投标人于2015年10月23日下午17:00前完成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报名工作,并确保标书费在2015年10月23日下午17:00前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4.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2015年10月28日前将澄清内容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相应位置。

  4.5对澄清问题的答复将通过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发送至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CA证书登录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澄清内容并进行确认。

  4.6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通过CA证书以电子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9:00。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如有)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招标人如下指定地点:

  接收内容接收时间接收地点

  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如有)2015年11月09日 上午9:30-12:00

  下午14:30-16:00山西职工活动中心(山西省太原市三墙路51号)

  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如有)2015年11月10日

  上午08:00-09:00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太原市五一路铜锣湾国际公寓B座77号1201室

  6.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开标仪式采用远程视频直播方式进行(投标人可以不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可以登录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在线查看开标报价,同时也可以通过网络收看开标现场的网上视频直播。

  视频直播网址:http://59.49.30.221:10000

  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如有异议请通过在线交流QQ群(群号码:51368896)进行交流,加入交流群时,请在验证信息内标注公司全称,或拨打现场异议受理电话0351-3722061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以分标为单位提交,且仅需提交所投分标中投标报价最高包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电汇、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或报国网山西招标有限公司备案并认可的专业担保公司保证担保的形式递交,投标人须将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密封于投标保证金密封袋中递交,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标明开户行账号及联系人电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9.其他事项

  9.1、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

  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下发中选通知书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如供货协议未到期,实际采购金额已达到预估成交金额150%,供货协议终止;如供货协议到期,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预估成交金额的80%,供货协议继续有效,直至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预估成交金额的80%为止)。

  9.2、履约联动:在协议库存执行过程中,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协议库存的约定,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延迟交货、履约违约等严重影响物资供应的行为,招标人可依法对违约中标人采取终止协议、经济处罚、在省公司采购活动中暂停授标等处罚。

  9.3、除电缆附件之外,国家电网公司的“供应商资质业绩核实证明函件”不适用于本次招标。

  9.4、请各投标人将“ISO9000认证证书”编制在技术投标文件中。

  9.5、本次开标、评标将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招标系统,投标人按各标包货物需求一览表逐行报价并上传,纸质报价书必须是电子报价书打印生成,确保纸质与电子报价保持一致。

  9.6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如有)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0.招标文件购买及招标活动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山西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五一路77号铜锣湾国际公寓B座12层

  邮编:030001

  招标文件发售及业务咨询

  联系人:张志萍 服务电话:0351-3722503

  联系人:刘 婷 服务电话:0351-3722538

  标书费确认及投标保证金收取咨询联系人:邓原珍 服务电话:0351-3722721

  保证金专用语音电话: 0351-4269840

  传真:0351-3722119

  网址:https://ecp.sgcc.com.cn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太原市上官巷支行

  账号:141000613018010106921

  收款人名称:国网山西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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