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2016第八批集中规模(物资类)招标公告

2016-09-05 来源:未知 阅读:0 打印 扫码手机看
  1.招标条件
  受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委托,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2016年第八批集中规模(物资类)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编号:TH2016-GZE08-WZ00
  2.2分标编号及物资名称见下表,详细货物清单见附件二“货物需求一览表”。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号 物资名称
TH2016-GZE08-WZ01 光缆及附件采购 包1 预制光缆
TH2016-GZE08-WZ02 非电力物资采购 包1 阀外水冷系统
包2 结构件
包3 电力监控系统专用核查工具研发及核查环境建设
包4 全自动涂胶显影一体机(手动涂胶机)
包5 显微镜
包6 试验清洗设备(去胶机)
TH2016-GZE08-WZ03 计算机软件采购 包1 系统安全软件(可信计算安全模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一“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 投标人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试验报告所涉及的规格型号和参数范围必须能够覆盖其投标产品。
  3.4 若招标货物需要提供检测报告、型式试验报告、燃弧试验报告(针对开关柜及其他配置非共箱式开关单元的设备)、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可信的材料作为支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关于接受产品代理。
  3.6.1除招标公告附件一中注明的允许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标包外,其他标包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3.6.2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原厂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如:型式报告、检测报告,可提供复印件)及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3.6.3代理商资质业绩要求详见附件一“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其中,允许代理投标的部分标包未对代理商资质业绩要求进行单独说明的,代理商须满足与制造商同等的资质业绩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02日至2016年09月0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缴费成功后开放投标人所购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权限。另缴费成功后需将标书款银行回单传真至招标代理公司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确认。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5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拟参与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一次性点击所要购买的所有标包,并将标书费总额一次性付清,因多次点击购买并多次进行汇款造成财务确认延误的,因潜在投标人所购买标书数量与所付标书费不一致的,无法确定所需购买标书而无法进行财务确认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4.4投标人必须以本公司名义将标书费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专用账户,并在电汇凭证用途处注明“标书费”,用途有误的、使用个人名义和其他公司名义汇款的不予受理。北京地区的潜在投标人,请勿使用“同城票据交换”方式汇款,否则造成财务确认延误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4.5投标人电汇标书费后,招标代理机构需一定时间后才能确认到账情况并进行财务确认,确认后投标人方可下载标书。若48小时后财务仍未确认,请于9:00-17:00致电进行咨询。
  4.6为保证投标人顺利购买标书,所有未能成功下载标书的购标人,务必再次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所购买标包正确、完整,且购标状态为“等待财务确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09月23日上午8:00-9:00,地点为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开标大厅(北京市朝阳区广百西路18号院A楼二层)。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9月23日上午9:00。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3为了提高投标文件递交效率,请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 装订要求并按要求进行封装,不按要求封装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 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3日上午9:00。
  6.2 开标地点: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开标大厅(北京市朝阳区广百西路18号院A楼二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thtc.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北区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内
  招标代理机构: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6号北京商界B段3层
  联系人:陈洁
  联系电话:010-57024008
  传真:010-67027991
  邮箱:th59362371@163.com
  户名: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富力城支行
  行号:308 100 005 512
  标书款、投标保证金账号:110 909 791 510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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