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网盘县供电局依法追回电费及违约金58万余元

2017-02-21 来源:未知 阅读:0 打印 扫码手机看

  欠费不交,还反诉供电局违法停电,告到法院却输了官司。近日,六盘水一煤矿电费纠纷案件宣判,判决认定煤矿反诉盘县供电局违法停电的主张不成立,且必须支付电费加违约金共计58万余元。

  2016年,盘县供电局对长期拖欠电费的一煤矿用户依法实施了停电,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户支付电费加违约金58万余元。然而该用户反诉供电局违法停电给自己造成了损失,要求赔偿290万余元。一审判决未支持用户的反诉请求,判定用户败诉。

  该煤矿用户向贵州省六盘水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过审理于近日作出判决。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合法有效,且供电局对用户停电并无违法行为,煤矿应当依法支付电费及违约金58万余元,驳回了煤矿的赔偿请求,二审供电局再次胜诉。

  据介绍,案件的胜诉离不开日常依法依规管理,尤其在合同签订和停电过程中相关部门全过程介入,确保了所有环节依法依规,杜绝了法律风险和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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