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年初至今,多地售电公司经营亮起红灯。
广西146家售电公司一季度合计亏损6.45亿元;河南140家售电公司2月份累计亏损近2亿元;广东161家售电公司5月份累计亏损5.09亿……
曾经风光一时的售电行业,为何一夜之间开始“裸泳”?
答案并不复杂。潮水退去,方知谁在靠差价度日,谁又真正练就了“真功夫”。
回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之初,售电公司的设立承载着明确期待。2015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强调售电公司“以服务用户”为核心,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作为连接发电企业与终端用户的“桥梁”,售电公司既要将批发电价信号有效传导至终端,又要提供多元化用电服务,更要在市场波动中承担价格风险。
早期的市场确实让不少售电公司吃上了“红利”。据《中国能源观察》报道,2016年广东三次电力竞价交易中,成交价差均超0.12元/度,而零售价格仅比网电价格下调0.01—0.015元/度,每度电可获得超0.1元的收益。
“躺赚”价差的暴利点燃了资本热潮。到2018年,全国注册售电公司逾万家。此后近十年,绝大多数售电公司将业务“简化”为一项核心能力,即以更低的价格锁定批发电量,再以稍高的价格卖给用户,赚取中间差价。
随着电力市场的发展越来越成熟,批零价差被竞争挤压得越来越薄,甚至像今年一季度这样出现倒挂,“差价套利”模式的脆弱性就暴露无遗。
实际上,行业早已意识到问题的存在,2019年7月,在中电联举办的“售电与综合能源服务分会成立大会”上,国网能源研究院等权威机构带头提出“告别价差,拥抱服务”。
监管部门也已对售电公司“依赖价差”的盈利模式发出了警示,并开始从制度上引导转型。陕西省2025年8月发布的《关于建立零售市场超额收益分享机制的通知》中明确,当售电公司月度平均度电批零差价高于 0.015元/度时,超出部分由售电公司与用户按 2:8 比例分享。
随后安徽、山东、江苏、北京等地也纷纷跟进类似政策。这意味着,即使未来批零价差重新扩大,售电公司能够保留的利润空间也被严格框定,想靠“吃差价”发大财,这条路已经被堵死了。
然而,面对如此明确的政策信号,大量售电公司依然无动于衷。既不主动设计新的服务产品,也不投入资源建设技术团队,而是继续在老路上内卷,这种无视政策风向的行为,本质上是对行业趋势的麻木。
困局之下,出路何在?国家能源局在年初的新闻发布会上再一次指明了路径——从“价差套利”转向“服务增值”。
“服务增值”是大方向,售电公司要实现从“卖电”到“卖服务”的跨越,首先要从“价格竞争”转向“服务竞争”,主动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用电优化、储能配置等增值服务,让收入结构多元化。
其次,要从“被动售电”转向“主动管理”,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负荷预测和交易决策能力,在批发市场中成为专业的风险管理方,而不是赌博式的投机者。
另外,还要从“单一用户关系”转向“深度能源伙伴”,与用户建立长期信任,共同探索碳资产、绿证、虚拟电厂等新兴领域。
事实上,这一转型已在部分地区取得实效。在浙江,一些售电公司通过为用户配置储能系统,参与需求响应获得额外收益;在广东,有企业通过碳资产管理和绿证交易,帮助出口企业降低碳关税成本;在四川,售电公司联合地方政府,为工业园区提供“电+碳+节能”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这些实践说明,售电公司的价值远不止于“倒卖电力”。 真正的核心竞争力,是对用户用能需求的深度理解以及整合各类能源服务的能力。而这恰恰是对售电公司“以用户为中心”这一初心的最佳回归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