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2023年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名单。确定750家企业为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960家企业为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限为2023年11月至2026年10月;确定88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58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通过复核,与2022年通过复核的企业一并继续保留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资格,培育期限仍为2022年10月至2025年9月。
12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2023年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名单。确定750家企业为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960家企业为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限为2023年11月至2026年10月;确定88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58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通过复核,与2022年通过复核的企业一并继续保留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资格,培育期限仍为2022年10月至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