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冀北电力公司2014年6月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物资招标公告

2014-06-03 来源:未知 阅读:0 打印 扫码手机看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2014年6月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物资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 货物名称

  1 低压开关柜

  2 配电箱

  3 电能计量箱(金属)

  4 配电终端

  5 交流配电屏及充电屏

  6 直流电源系统

  7 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

  8 光纤通信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并且一个标包内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 投标人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试验报告所涉及的规格型号和参数范围必须能够覆盖其投标产品。

  3.4 若招标货物需要提供检测报告、型式试验报告、燃弧试验报告(针对金属封闭铠装式等适用柜型开关柜)、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可信的材料作为支持(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进行真实性复查的网址及网上截屏,若没有网上截屏须提供检验报告主要页的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全部检验报告、试验报告、证书扫描件)需以U盘形式单独提交。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分公司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及招标货物清单请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必须将标书费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请勿使用个人名义将标书费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请投标人在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备注处注明“国际四处标书费”,并将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招标编号、货物名称、包号、投标人联系方式一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bidding4@163.com),若24小时后财务仍未确认,再电话联系:0311-83086852。

  4.4购买提示:投标人标书费电汇后,招标代理机构需一定时间确认到账情况,确认后投标人方可下载标书。为保证投标人顺利购买标书,请投标人于2014年6月10日(购标截止当日)17:00前完成标书费支付工作。

  4.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将澄清问题的可编辑电子版本上传至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4.6招标文件的澄清发布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招标文件的澄清只要发布在本条款规定的网址,都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必须主动阅知。发布澄清时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4.7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文件、保证金、电子版(U盘)的递交时间为2014年6月23日下午14:00-17:00, 地点为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C座二层(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4年6月23日下午14:00-17:00,地点为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C座二层(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

  所有需上传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24日10:00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www.hebei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编:050081

  网址:https://ecp.sgcc.com.cn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开户名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63712010200479

  行号:313121006378

  收款人名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博 电话:0311-83086852 传真:0311-83086853

  电子邮件:zhaobiaosichu@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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