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力公司2016年第二批协议库存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6-11-28 来源:未知 阅读:0 打印 扫码手机看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及下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2016年第二批协议库存物资招标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编号为JSXYKC1602,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 货物名称(标段名称) 数量 合同包
个数 包号
1 1kV电缆附件 330003 8 包1-包8
2 pvc拉线保护套 243268 2 包1-包2
3 标识牌 591726 3 包1-包3
4 布电线 13232183.3 4 包1-包4
5 电缆辅材 9993291.1 6 包1-包6
6 电缆接线端子 1161341 2 包1-包2
7 复合横担绝缘子 868 1 包1
8 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 682.54 2 包1-包2
9 灭火器箱 8868 2 包1-包2
10 配变低压保护开关箱 3844 3 包1-包3
11 水泥制品 308933 3 包1-包3
12 铁附件 50735.08 20 包1-包20
13 铜排 467331.74 4 包1-包4
14 瓷横担绝缘子 6519 1 包1
15 钢芯铝合金绞线 95.82 1 包1
16 铅封 8282262 1 包1
17 10kV线路过电压保护器 194699 4 包1-包4
18 400V电缆分支箱 8178 8 包1-包8
19 JP柜(低压综合配电箱-无补偿) 29660 20 包1-包20
20 JP柜(低压综合配电箱-有补偿) 2086 3 包1-包3
21 变压器充氮灭火装置 95 2 包1-包2
22 低压开关柜 577 3 包1-包3
23 低压熔断器 15437 1 包1
24 电能表屏 196 1 包1
25 电能计量箱 904392 15 包1-包15
26 端子箱等箱柜 907 3 包1-包3
27 防鸟设备 40378 1 包1
28 故障录波装置 520 5 包1-包5
29 接触器 1171 1 包1
30 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 70682 12 包1-包12
31 漏电保护器 28963 2 包1-包2
32 变电站时间同步装置 118 2 包1-包2
33 手提式灭火器 48072 3 包1-包3
34 推车式灭火器 2742 1 包1
35 微型断路器(表箱用) 40722 1 包1
36 消防装备 33920 1 包1
37 悬挂式灭火器 3189 2 包1-包2
38 终端服务器 71 1 包1
39 柱上无功补偿成套装置 131 1 包1
40 110kV交流穿墙套管 50 1 包1
41 呼吸器 5261 1 包1
42 接地电磁锁 3009 1 包1
43 塑壳断路器 13163 3 包1-包3
44 蓄电池组 863 1 包1
45 智能电能表 5894 2 包1-包2
46 220V交流避雷器 12372 1 包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人的所有资质证书和资信证明材料;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针对本次招标产品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必需的其他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认证证书;企业销售业绩、运行业绩证明文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验资报告或企业章程。评审期间,投标人有可能被要求提供原件供审查验证之用。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代理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生产许可证、入网许可证、3C等)。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2014年或2015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6)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7)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8)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0)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关于产品代理、经销
  3.4.1 详见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代理及经销”栏目,该栏目空白的物资均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
  3.4.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3 代理商投标需要有原厂商的授权。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6本次招标的协议库存需求为年度全省范围内预估需求计划,标包的项目地区不代表最终协议库存订单执行的地区,最终以订单执行实际下达的项目地区为准。
  3.7投标人应对同一分标、不同包内相同规格货物所报单价应保持一致,如对于同一分标、不同包内相同规格货物所报最高单价比最低单价高出20%以内的,根据偏差情况作适当扣分处理;高出20%及以上的,该标段下所有投标将被否决。
  3.8《江苏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2012年度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查记录》不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
  3.9取得国网《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活动结果证明》函件的投标人,请按函件要求的办法使用该函件,以分标编号为单位出具对该函件的确认函,并注明所适用的合同包号。对未取得该函件投标 ,需要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格式填写应答文件表格,并按其“编制说明”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纸质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与《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一起装订,《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及其支持证明材料以分标编号为单位编制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4日上午9:00至2016年11月29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详见“标书售价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4.3.1投标人必须将标书费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请勿使用以个人名义将标书费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4.3.2购买提示:投标人标书费电汇后,招标代理机构需一定时间确认到账情况,确认后投标人方可下载标书。请投标人于2016年11月29日下午17:00前完成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报名工作,并确保标书费在2016年11月29日下午17:00前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4.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2016年12月2日上午12:00前将澄清内容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相应位置。
  4.5对澄清问题的答复将通过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发送至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CA证书登录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澄清内容并进行确认。
  4.6请投标人至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最新版离线投标工具,用于本次投标。
  4.7为保障投标人利益及便于后续投标相关业务的办理,请投标人务必按本公告5.4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前完成“江苏天源招投标网”(https://bid.js.sgcc.com.cn/tyzb)”会员注册工作,已注册的不需要再注册。(因系统升级,江苏天源招投标网暂时关闭,2016年12月5日后可正常登陆使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12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016年12月20日上午8:0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上午9: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开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应答部分(需通过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离线投标工具应答的部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2)纸质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如有)和所有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开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文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楼5楼开标大厅(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3号)。
  (3)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的完整电子版需上传至招标人指定的位置。电子版要求为PDF格式,且带有文档结构图。(江苏天源招投标网上传完整电子版操作方法及Word转PDF、文档结构图制作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5。商务投标文件需与电子商务平台离线投标工具生成的Word报价文件打包(压缩文件包)后,做为完整商务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若未按要求提交,或提交的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公告附件5规定,则需承担投标可能失败的风险。
  5.3本次开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文件,以上传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文件为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以上传至江苏天源招标网的电子版为准。
  5.4为了提高接标效率,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签到、现场扫描二维码方式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2016年12月9日以前完成“江苏天源招投标网”(https://bid.js.sgcc.com.cn/tyzb)” 会员注册工作(已注册的无需重新注册);并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9日,登录“江苏天源招投标网”完成网上预约签到、生成并下载《投标文件递交函》的操作。网上签到、下载《投标文件递交函》的流程、操作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2”。二维码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25-81022170。
  5.5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的开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楼5楼开标大厅(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3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3号
  邮编:210036
  开户银行:招行南京湖南路支行
  开户名称: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江苏天源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250783004710001
  收款人名称: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江苏天源招标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025-81022207
  传 真: 025-81022232
  项目经理:汤经理 电话:025-81022074
  标书费确认及开通下载权限咨询电话:025-81022210、81022212、81022252
  注:由于公司名称变更,原“江苏天源招标有限公司”改为“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活动中所涉及的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也将随之发生变更,账户信息变更时间节点定为2016年4月14日18点起;即4月14日18点前,仍使用旧账户名称(江苏天源招标有限公司),4月14日18点后,启用新账户名称(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帐号不变(250783004710001)。
  9.其他事项
  9.1 Excel“货物清单”中部分标段:JP柜(低压综合配电箱-有补偿)、塑壳断路器、微型断路器(表箱用)、推车式灭火器、悬挂式灭火器、电能计量箱、消防装备、标识牌、低压开关柜、低压熔断器、400V电缆分支箱、灭火器箱、接触器、漏电保护器、铁附件、铅封、端子箱等箱柜、手提式灭火器、柱上无功补偿成套装置、防鸟设备、pvc拉线保护套、JP柜(低压综合配电箱-无补偿)、10kV线路过电压保护器、配变低压保护开关箱、终端服务器、电能表屏、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 补充物料扩展描述见“附件3”。
  9.2 合同专用条款,条款项号:交货4.1条款中明示的附件一《供应商寄售合作协议书》,见本公告附件4。
  9.3 按分标打包下载的招标文件若未包含“技术规范通用部分”的,投标人可自行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网页首页“采购标准”下的“物资采购标准”菜单内下载相应招标设备或材料的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若对技术通用部分中内容有差异响应的,请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技术偏差表”中列明;未列明的,招标人将视为完全响应。
  9.4技术规范及货物清单需要修改的内容(若该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章节的规定不一致,以此为准):
  9.4.1水泥制品交货地点改为“地面交货”。
  9.4.2 铁附件计量单位改为"吨",数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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