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小城镇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2016-05-10 来源:未知 阅读:0 打印 扫码手机看

  1.招标条件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国网西藏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协议库存招标采购(311632)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设备类通用要求(标1—标7变压器):(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中国电力出版社,书号:ISBN978-7-5123-4148-7)提出的制造、检测设备。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

  (5)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8)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3.1.2材料类通用要求(标8至标28),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2)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6)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7)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8)在国内材料招投标活动、销售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9)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

  (10)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11)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3.1.3 对投标人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各标包授标原则的要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3.1.4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告知函需与商务支持文件一同密封提交。

  3.1.5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的协议库存需求为年度全区范围内预估需求计划,标包的项目地区不代表最终协议库存订单执行的地区,最终以订单执行实际下达的项目地区为准。

  5.投标人应对同一分标、不同包内相同规格货物所报单价应保持一致,如对于同一分标、不同包内相同规格货物所报最高单价比最低单价高出20%以内的,根据偏差情况作适当扣分处理;高出20%及以上的,该标段下所有投标将被否决。

  6.取得国网《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活动结果证明》函件的投标人,请按函件要求的办法使用该函件,以分标编号为单位出具对该函件的确认函,并注明所适用的合同包号。对未取得该函件投标 ,需要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格式填写应答文件表格,并按其“编制说明”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纸质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与《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一起装订,《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及其支持证明材料以分标编号为单位编制提供。

  7.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8.本次招标实行电子化招标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双向并轨的方式,但不受理纸制出售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除在现场递交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外,还必须要在国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即http://ecp.sgcc.com.cn网站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当出现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报价单以在该网站在线填写报价暨投标报价表为准,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以纸质正本为准)。

  电子化招标,即:在网上购买、下载标书,在线填写报价、上传投标文件(商务文件上传至标上,技术文件传至对应的包上)。

  投标人可登录http://ecp.sgcc.com.cn进行相关操作。

  网上招投标相关事宜咨询:

  联系人:吕芳锐 电 话:14728906599

  黄 河 电 话: 13689068428

  支付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及网上招标文件下载权限相关事宜咨询财务:

  所有投标都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在付款摘要中注明“××项目编号××物资名称投标保证金”(如:GWXY-XZ-1503-DLDL 电力电缆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如已提交给过本公司财务并无变更的,可不提供)(单独密封提交)

  已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将不需交纳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仅需提供有效的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财务证明(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凭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复印件退还。如投标保证金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的,则将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投标人基本账户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一切责任自负。

  开户名称:国网西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林廓北路支行(拉萨市)

  帐 号:54001033636053006497

  支付及退还投标保证金请联系财务人员:刁蒙蒙:0891-6234708 18898018910

  发票领取地址:拉萨市扎基路12-2号供应商服务大厅1号窗口

  9.网上出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9日起至2016年5月14日止,每天上午09:30-12: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截标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15:00时整(北京时间)。对于该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全部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开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不予受理。购买提示:投标人标书费电汇后,招标代理机构需一定时间确认到账情况,确认后投标人方可下载标书。

  10.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截标时间:

  (1)开标文件(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折扣声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价格明细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电子版、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于2016年5月30日8:00-12:00、13:00-15: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江苏天源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楼5楼开标大厅(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3号)。

  截标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15:00时整(北京时间),对于该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开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1.开标时间:2016年5月30日15:00,在上述地点公开唱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3.4.1条的规定,对其所投标以包为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每个标包的标书费均为150元整。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13.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在电子商务平台提出相关澄清,并注意查看该网站对澄清的回复。

  14.本公告及有关变更(如有)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国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发布。

  15.招标事项联系人:

  (1)投标报名、澄清等事项联系人:

  国网西藏招标有限公司 吕经理 电 话:0891-6234705

  张经理 电 话:0891-6234759

  (2)投标文件递交联系人:

  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 董经理 电 话:025-8102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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