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2015年第二批设备、材料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货物名称
ZBGW15-009-001营销智能客户档案柜
ZBGW15-009-002公变终端检测装置
ZBGW15-009-003电能表标准设备
ZBGW15-009-004电子式互感器校验设备
ZBGW15-009-005互感器标准设备
ZBGW15-009-006窃电模拟装置
ZBGW15-009-007营销智能表库(堆垛机托盘库)
ZBGW15-009-008营销智能表库(智能单表柜)
ZBGW15-009-009智能化电力客户档案管理装置
ZBGW15-009-010营销智能表库(智能箱表柜)
ZBGW15-009-011营销智能表库(子母穿梭车托盘库)
ZBGW15-009-012抄表机
ZBGW15-009-013营销服务移动作业终端
ZBGW15-009-014电力营销仿真培训系统
ZBGW15-009-015岸电电源系统
ZBGW15-009-016主控桌
ZBGW15-009-017普通会议系统设备
ZBGW15-009-018继电保护仿真系统
ZBGW15-009-019合并单元
ZBGW15-009-020智能终端
ZBGW15-009-021智能终端合并单元一体化装置
ZBGW15-009-022变电站培训仿真系统
ZBGW15-009-023电网调度控制系统
ZBGW15-009-024网络报文记录及分析装置
ZBGW15-009-025UPS电源(不间断电源)
ZBGW15-009-026环境监控系统
ZBGW15-009-027保护信息管理主站
ZBGW15-009-028保护信息管理子站
ZBGW15-009-029卫星通信无线设备
ZBGW15-009-030嵌入式直流通信电源
ZBGW15-009-031直流-48V通信电源成套设备
ZBGW15-009-032时钟测试仪
ZBGW15-009-033网络测试仪
ZBGW15-009-034远动规约分析仪
ZBGW15-009-035机房环境监控系统
ZBGW15-009-036精密空调
ZBGW15-009-037电磁兼容(EMC)试验设备
ZBGW15-009-038应急发电车
ZBGW15-009-039直流融冰车
ZBGW15-009-040叉车
ZBGW15-009-041普通客车(面包车)
ZBGW15-009-042普通客车(大客车)
ZBGW15-009-043岩石破碎机
ZBGW15-009-044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
ZBGW15-009-045一体化电源系统
ZBGW15-009-046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
ZBGW15-009-047图像监视系统
ZBGW15-009-048变电在线监测装置
ZBGW15-009-049接地极在线监测系统
ZBGW15-009-050柴油发电机
ZBGW15-009-051小型发电机
ZBGW15-009-052火灾报警系统
ZBGW15-009-053消防智能监控系统
ZBGW15-009-054作业人员IC卡身份识别终端
ZBGW15-009-055控制箱
ZBGW15-009-056配变台区识别仪
ZBGW15-009-057配电终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附件1)。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项目除主控桌、普通会议系统设备、电网调度控制系统、UPS电源(不间断电源)、卫星通信无线设备、精密空调、电磁兼容(EMC)试验设备、叉车、岩石破碎机、小型发电机、作业人员IC卡身份识别终端外,其余产品均不接受代理投标。详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附件1)。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标段,代理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人已得到制造商的充分授权,并出具制造商与代理商共同签署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b.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设备/材料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等技术服务,并出具制造商对投标产品满足相应要求的质保承诺;
c.提供投标人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认证证书、试验报告等资格证明文件;
d.代理商注册资本金及投标产品资质业绩应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e.制造商注册资本金及投标产品资质业绩应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4月20日至2015年04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100元(人民币),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关于标书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
(1)投标人以电汇、网银等形式支付“标书费”的,应在汇款用途栏写明招标编号、包号。支付完成后,请及时将银行受理回单和所购买的招标编号及包号信息等传真至0571-51214980(传真中除应注明招标编号、设备名称、包号外,还应注明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进行财务确认。传真后半小时请登录网站核对相应的标书下载权限是否开通,若未开通请及时联系财务人员。
(2)投标人以现金形式支付“标书费”时,需根据公告提供的汇款信息去银行支付,且付款人一栏必须填写投标人单位名称(不能以个人名义交款)。在交款完成后应及时将现金交款单原件交予浙江省电力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屏风街31号)确认。注意:必须递交现金交款单原件,如递交传真件或复印件无效,将不予开通网上权限。
(3)投标人点击购买后,标书费支付的交易时间视为投标人报名时间。
(4)标书费支付账号:
收款单位: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杭州市体育场路分理处
银行帐号:1202021009900005703
汇款摘要:ZBGWxx-xx(xx标-包x)标书费
(5)投标保证金支付账号:
收款单位: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400062664601
行号:104331051296(如需请填写)
汇款摘要:ZBGWxx-xx(xx标-包x)投标保证金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
李莹怡 0571-51214781 余秋菊 0571-51214843 祝坚浩 0571-51214842
传真:0571-51214980
(7)发票领取地址:杭州市屏风街31号供应商服务大厅
(8)先凭电子钥匙在网上进行标书的购买,再付款,再根据(1)和(2)的要求将交款底单传真至财务,最后在电子平台上进行标书的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5年05月11日8:00-11:00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5月11日上午11:00,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158号(宋城对面),杭州悦溪山庄。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5月11日上午11:00。
5.2本次投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主(投标报价以上传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的为准)。本次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sgcc.com.cn)、“新能量电力商务网”(www.freshpower.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其它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ecp.sgcc.com.cn)”完成标书上传后,需要在项目截标之前,在“新能量电力商务网(www.freshpower.cn)首页下载最新版的投标信息二维码软件及操作手册,填写投标保证金等信息并生成相应投标信息二维码图标。投标人没有按时递交投标信息二维码文件或因投标人误填此文件引起的不一致或误解,将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存在重要偏差,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二维码具体生成过程及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投标信息二维码制作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571-51212775)。
2、本次开标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与新能量电力商务网联合开标。开标价格在商务平台公示并确认,开标现场视屏直播在新能量电力商务网进行(直播网址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3、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及电子钥匙而导致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及时从国网电子商务平台下载并使用最新版的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进行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78号
邮编:310003
招标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马 骏 0571-51214704 罗 瑛 0571-51214793
浙江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服务热线:0571-51212635、51212632、51212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