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15年第二批物资协议库存招标公告

2015-11-17 来源:未知 阅读:0 打印 扫码手机看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下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四川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15年第二批物资协议库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货物名称

  CDL-201511WZ02(K)-1配电箱

  CDL-201511WZ02(K)-2低压电器

  CDL-201511WZ02(K)-3JP柜

  CDL-201511WZ02(K)-4时间同步装置

  CDL-201511WZ02(K)-5故障录波装置

  CDL-201511WZ02(K)-6电能计量箱

  CDL-201511WZ02(K)-7图像监视系统

  CDL-201511WZ02(K)-8铁附件

  CDL-201511WZ02(K)-9线路柱式瓷绝缘子

  CDL-201511WZ02(K)-10拉紧绝缘子

  CDL-201511WZ02(K)-11水泥制品,拉盘

  CDL-201511WZ02(K)-12电缆附件

  CDL-201511WZ02(K)-13电缆分支箱

  CDL-201511WZ02(K)-14布电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关于产品代理

  3.4.1.不接受国内(不含港澳台)设备/材料的代理投标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1月23日,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4.3.1投标人必须将标书费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请勿使用以个人名义将标书费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4.3.2购买提示:投标人标书费电汇后,招标代理机构需一定时间确认到账情况,确认后投标人方可下载标书。请投标人于2015年11月23日下午16:30前完成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报名工作,并确保标书费在2015年11月23日下午16:30前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4.4请投标人至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最新版离线投标工具,用于本次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地点为成都市龙潭工业园区华盛路58号14栋1楼大厅指定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同上。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成功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为便于评标工作顺利进行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完整版(内容包括所有上传电子商务平台的文件及线下要求提供的文件,如开标文件、投标保证金、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技术、商务)和确认函、支持证明材料(技术、商务)、点对点应答文件(技术、商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等),以及一份内容与纸质文件一致的电子版(U盘)。

  5.4鉴于本批次招标规模大,投标文件递交量大; 以及交通等因素,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为确保投标人能有较为充分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特提供以下便利:

  (1)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商务文件、投标技术文件等)请于2015年12月06日14:00-16:00(北京时间)递交到成都市龙潭工业园区华盛路58号14栋1楼大厅指定地点。

  (2)开标文件(即开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电子版请于2015年12月7日上午8:30-11:00(北京时间)递交到成都市龙潭工业园区华盛路58号14栋1楼大厅指定地点。

  (3)投标样品(电能计量箱等)请递交至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龙洪路11号四川省电力公司仓库(西部化工市场旁),联系人:谢工13709081093,接受时间2015年12月06日10:00-2015年12月07日11:00(北京时间)。

  5.5本次投标开标文件以上传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以纸质文件为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成都市龙潭工业园区华盛路58号14栋6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四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潭工业园区华盛路58号14栋8楼

  邮编:610000

  开户银行:建行岷江支行东门大桥分理处

  开户名称:国网四川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51001865336050098485

  收款人名称:国网四川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相关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028-68127842、15680077252

  传真:028-68127828

  标书费确认及开通下载权限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8-68127079

  传真: 028-65196617

  投标保证金退还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艾先生

  电话:028-68127825

  传真:028-68127828

  9.其他

  9.1 仪器仪表(如有)投标文件以分包为单位制作。

  9.2限授一个分包的物资投标保证金只需提供投标报价最高的分包所对应的金额。

  9.3纸质投标文件要求商务、技术分开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标明“商务(或技术)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应提供一份商务正本、一份技术正本、一份商务副本、一份技术副本、一份开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要求一致,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4投标人一个分标中有部分分包弃标时,要求将《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制作在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中。

  9.5本次投标要求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要求制作在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中,按所投分标编号顺序第一个分标商务正本中为正本,其余为复印件。

  9.6 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 生产许可证或检测合格证(入网许可证) 、供货业绩、运行业绩要求制作在技术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中。

  10.注意事项

  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一致时,以公告内容为准。

  11.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如果发生可能与法律条规、国家标准不相一致、不相符合的条款表述,其不一致、不符合之处一律无效,并以国家相应规定为准。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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